才兩天不在,文章一大堆(謎:板主在就好了)
難得很認真地看完超過十篇以上的回文(哈?)
樹冰,你有一篇回文離題--
這串
說真的啦....
你如果純粹要看兇案
去看CSI比較快~___~
我真的不知道有些人在批評什麼
一直批評然後一直看...
雖然人家說批評是動力
不過 要是真的想批評
我想直接對東宝批評可能比較快
基本上,只要不屬於違規文,我都不會太認真;
但如果你真的百思不解(?)或無法認同(謎),可以選擇無視,不用回文
何況這串你也回了五次以上,先前幾篇針對別人的回覆而回,可以接受;
這篇回文倒有點多餘,如果你真的想為它平反(?),就提出更確切的觀點
不然像這篇的說法,只要用左下角”編輯功能”寫在該串第十篇回文裡就好
這種類型的回文就像釣魚文一樣,會引來更離題
麻煩與筆戰的東西
它的內容跟青山板討論主題完全沒關係,可以麻煩你修正一下嗎?
討論本來就是容許有正反兩面讚美或批評,只要不會太超過到偏離主題,它都可以繼續延伸下去。針對別人提出的質疑,回答”這是漫畫不用太認真”或”不想看可以不要看,又沒人逼你”等類似回答,才是真的不痛不癢,按照這種
公式,也可以有人說--
又沒人逼你一定要回文!也沒逼你一定要點進來!
據說這是板務的工作
因為你會在這裡逛,我就不寄私信給你了,空間有限 (毆)
回到主題(?),那個偵探守則我還是第一次遇到,真有趣,明明就是編輯不想動腦才訂出來的規則,居然被人奉為圭臬,照這些邏輯,福爾摩斯和亞森.羅蘋根本不算推理小說,他們破壞很多規則不是嗎?
(華生:就是啊,福爾摩斯到底看到什麼想到什麼,我都是最後一個才知道,搞得別人以為我智商低....)
(福爾摩斯:兇手要在前半部亮相?那我早就抓到莫理亞提這個幕後黑手,犯得著跟他一起跌落瀑布?)
(華生:我覺得福爾摩斯的解說本身就長得令人掉到迷宮)
(福爾摩斯:親愛的華生,若有機會,我很樂意帶你去皇室走一趟,那裡的秘道不只一條,懸案多得數不清~)
(華生:親愛的福爾摩斯,我的摯友,你少抽點古柯鹼或大麻,我會更感激--至少不用擔心你被自己毒死~)
(羅蘋:所以說我是怪盜,不是偵探嘛~~當然更不可能是兇手,麻煩你們中間有沒有哪個好心人告訴巴黎警局的人,不要每個案子都扯上我?等等,不能戀愛?難道有女人緣也是罪過?唔嗯,也對,她們頂多算紅粉知己....)
(眾女角:太多了吧!)
(謎:亞森.羅蘋系列本身就是跨國性超大犯罪集團....)
(卜洛克:噢!我壞了一堆規矩....那又怎樣?讀者喜歡就好,又不是每個編輯都吃這套。找個不吃這套的編輯就好了。)
(謎:你居然冒充老師 XD)
以上對話要拿請自便,畢竟看過的推理小說很少 XD
那位ACE先生的確是釣魚高手,用的餌也是垃圾,以後別去看就好了
(在搏板看到他提出來的例子就不打算看他其餘的文)
這種騙小孩的把戲,要反制其實很簡單:
把大家喜歡的推理類小說套到這些守則上,點出不守規矩的地方
到處貼,這篇文的立論點就會像骨牌一樣一路倒~~
要玩嗎?
據我了解,部落客達人好像不是常駐性?既然如此,就事論事,原諒他的無知;
用硫磺把那堆垃圾燒了吧~~(?)
不過若不是他最近在搏板放那篇文,我也不會記得
無視他
(回文的抗議者很可憐,不知道自己變成對方增加人氣的工具)